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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抓手、五项目标 引导内河水运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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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加快推进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通过加快内河航道建设步伐、发挥内河港口枢纽作用、推动内河运输服务升级、加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提升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实现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发展目标。

        按照《方案》规划,内河水运有望用七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航道港口基础设施和较为完备的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使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显著提高,水运优势和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促进流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加快航道建设步伐

        《方案》提出,要加快实施长江、西江、京杭运河“两横一纵”高等级航道提升和扩能;全面推进长三角、珠三角“两网”高等级航道建设;积极推进主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建设;有序推进其他航道建设。

        到2020年,基本建成1.9万公里高等级航道,全国内河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1.4万公里;“两横一纵两网”高等级航道达到规划标准。

        发挥内河港口枢纽作用

        《方案》明确,要着力打造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完善内河港口集疏运体系,支持区位条件好、吞吐量较大、专业特色突出的大型内河港口完善仓储设施、优化口岸环境、拓展物流功能,更好地发挥枢纽作用,发展多式联运和港口物流。

        到2020年,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形成比较完善的集疏运体系,内河港口功能进一步拓展、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建成较为完备的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

        《方案》强调,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强化“四客一危”等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以高等级航道为重点,兼顾其他重要航道的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点船舶,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通信系统、应急救助指挥系统、设施装备和机动力量的一体化建设,着力推进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

        到2020年,实现长江干线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快速反应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和船舶污染防治、水上应急救援及治安防控体系;其它高等级航道和部分重要航道基本建成有效覆盖、重点监控、快速反应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和船舶污染防治、水上应急救援体系。

        运输效率显著提高

        《方案》指出,要推动内河运输服务升级,提升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内河运输装备水平,优化内河运输组织,积极发展航运服务业,推进内河水运信息化建设,规范建设运输市场秩序。

        到2020年,实现全国内河货运量达到30亿吨以上,货运周转量达到10000亿吨公里以上;全国内河货运船舶平均载重吨达到1200吨,长江干线货运船舶平均载重吨超过2000吨。

        节能减排能力显著提高

        《方案》提出,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强化重点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和人才培养,提升航道管理和养护水平,促进内河水运绿色发展。

        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运输船舶流动源污染控制制度和执行机制,清洁能源船型、港口节能环保装备与工艺和航道生态护岸建设等取得显著成效,内河水运发展与环境更为协调。

        为保障重点工作的有效推进,《方案》还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从加强规划指导,加大政策创新,完善协调机制,开展试点示范,加强法制建设等多方面共同着手,科学统筹、突出重点、实化抓手,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内河水运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快内河水运科学发展。